在重庆务工或经商的外地人,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1. 主城都市区:
主城区落户:在重庆内务工3年以上,或投资创业1年以上,且参加社保达到对应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在主城区申请落户。
主城区外的其他区县落户:在重庆内务工2年及以上,或投资创业(无时间要求),且参加社保达到对应年限的,可在相应区县申请落户。
2.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及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
在本市务工3年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或投资创业(无时间限制),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重庆允许直系亲属之间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投靠子女三种形式。具体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1. 夫妻投靠:需提供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2. 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父母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或离婚手续原件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父母与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 父母投靠子女:需提供父母、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合法稳定住所手续。退休人员还需提供退休证明。
重庆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及受表彰人才实行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1. 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 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或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同样可享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在重庆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包括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及其申请一同迁移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直系亲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证明。
除了上述主要落户方式外,重庆还允许通过其他方式落户,如新生入学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这些落户方式通常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 提前了解政策:在办理落户前,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时间。
2. 准备齐全材料:根据所选落户方式,准备齐全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关注政策变化:重庆的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地区等因素进行调整,建议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总的来看,2025年外地人落户重庆的条件涉及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引进、购房落户等多个方面。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务必关注政策变化,确保顺利落户重庆。